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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这也是星空论坛的规矩???向各个斑竹求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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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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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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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为什么被扣 我也没看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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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1: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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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wd396847223
其实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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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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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去把萌区的版规看仔细了,萌区版规写的很清楚不允许回复楼主。难道楼主是那种不看版规就发帖,然后再跑来抱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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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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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 ·我被扣是知道原因的· 不是抱怨那位 ·· 唉 ·路过,路过·天涯沦落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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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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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佐桥皆人
我不是抱怨,我只想死的明白
没什么不可以吧
既然是这样,那区不去就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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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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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阳光小志
不允许点LZ那贴的那个回复,直接用页面最下面的回复LZ。
这个规定是为了杜绝给发资源的LZ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如果真有需要告诉LZ的事,请直接用站内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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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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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还真不好说 因为只要是回复贴主就会产生系统消息 在资源区中 提示贴主一般是因为他的资源出了什么问题这样进行提示 这还好说 但是大多无素质的伸手党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理由回复贴主而回复信息都是恶意灌水性质的内容 这样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 所以星空这边除了水区外的所有版区 回复贴主除非有正经理由 不然一律以恶意灌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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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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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萌区规定写了
惩罚规定:
一:禁止恶意灌水,恶意灌水定义为:
1.重复字符
2.无意义字符回复
3.纯表情回复
4.恶意辱骂或者参與攻击
5.复制自己或他人回覆文回复发帖
6.重复标点凑字数
7.驴头不对马嘴的回复(如:已经有显示图片了,却回复:“回复看图”之类的回复)
8.在资源帖发生无关资源问题的版聊
违者第一次-5~-30星空币,第二次-50星空币,第三次小黑屋三天!
二:禁止三连回覆,因网路卡导致三连可用编辑自删,违者-10星空币,情节严重者加倍或小黑屋!
三:回覆帖主充字数之行为已造成帖主之困扰 今起不准再以回覆帖主充字数 无视此条每帖-5 无上限数量 警告3次 黑屋禁闭一周 警告5次封号
最后一条,禁止回复贴主,可能表达不是非常清楚,但是有表示不允许回复贴主。
因为你使用LZ下面的回复,会直接提醒LZ,每次上线,当LZ提醒爆棚的时候,会给LZ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因为以前萌区版主------大叔--------就被疯狂的爆过提醒,所以在订下这个规定,希望大家以后发帖,多花出一点时间看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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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1: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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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狂风暴雨
那我galgame区那个汉化表的帖子,就有这样回复的人
也没见斑竹处罚过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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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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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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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那几位的信息发给咱 咱挨个去处理掉 具体楼层说明一下 咱回去好好“疼爱”他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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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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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阳光小志
嘛,小志君也不用这样傲娇嘛,很多规矩是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意义的,只不过是不让点帖子上的回复而已,不用直接和整个版区闹别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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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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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回贴从没灌水,没有回复必要的话决不使用
我使用回复功能,都是要表达一些意思或想法
想这贴这样,想让楼住发些商业作资源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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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1: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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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阳光小志 于 2011-4-20 21:54 编辑
回复 13# 狂风暴雨
算了吧,我不会那样做的
再我看来,这样的回复很正常
否则早就说了
现在400多贴了,也就几个人,不值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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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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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阳光小志
恩,这是萌区的规定
经过斑竹们还有管理员们的共同商议,反复磋商
决定萌区取消这一规定,在这里,我代表萌区管理员对您表示抱歉
我将返还你被扣掉的LTB,也感谢你对星空论坛提出的意见,质疑与支持
希望你在星空能够开心快乐
如果在萌区有因为这个原因被扣LTB的朋友,请短消息联系我,并附上帖子的地址,我将为各位朋友返还L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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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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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话我不太想说
难道富二代观二代强奸女人能无罪
代表你也能去?
版规犯了就是犯了
不管事情如何
你犯了版规的这个事实并没有改变
你就是犯了版规
该罚
就是这样
至于你说的什么别人没死这事
首先请以板规为主
而且版主都是人
都要上班上课
有本事全部查到?
我那小小的际遇一天看两次
有时候还是会有漏
更何况是整个版
好
就算有人有本事不漏看好了
又如何?
人家是人家
不同人
拿来讲根本不行
毕竟你有见过人完全没差别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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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1: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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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135969033
我还是那话,要死我就的死个明白,
我没说不该罚或该罚,你看清楚,我只是说如果还有这样的规定就不去那区而已
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只要自己都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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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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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alsy
没有闹别扭啊
我只说,那样的规定我无法适应
不去了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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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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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阳光小志
冷静~~突然这样的话题让各大星空er有点群情汹涌~~等大家都冷静点就好了~~
反正你的理由说了,版主也说明了道理~~大家互相多多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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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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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阳光小志
喵啦,17楼有没有好好看啊,都因为你的投诉把版规改了啦,好歹也娇一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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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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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佐桥皆人 于 2011-4-20 22:08 编辑
回复 135969033
我还是那话,要死我就的死个明白,
我没说不该罚或该罚,你看清楚,我只是说如果 ...
阳光小志 发表于 2011-4-20 21:57
复述一次,在你犯这事的时候,版规是有规定不允许这样的。当然现在是修改了。所以你也算是死个明白了。我只是觉得你在这帖第一段写的很无知,当时版规明明有禁止回复楼主这条,而你还问是楼主的规矩还是论坛的规矩。当然你最后提出撤掉这个规定的意见,现在经过我们刚刚在版主群讨论结果是采纳了,所以你也不要觉得星空是一个不让人说话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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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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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规矩确实没啥意思,发主题帖,系统默认回复就会出提醒,看不惯可以到个人中心里自己关掉,为啥要惩罚回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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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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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 佐桥皆人
我承认我多少有点不对的地方,这里我道歉
不过,那个版规我实在适应不了
所以情急之下也希望大家能体谅下
当然我这希望
斑竹们也不用特此改变为我改变规定的
我只是个无名小卒,不用享受这个待遇的
我只是想死的明白所以说话方式稍微过了下
也给各个斑竹,尤其是萌区斑竹说声对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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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4-20 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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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alsy
我给他回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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